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下发的《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0〕23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按照新标准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国家科技奖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承担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材料。
3、组织方式: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按8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由各省辖市科技局正式行文报送省厅。
企业申报书星空平台地方科技部门请填写江苏省科技厅,末页地方科技部门推荐意见栏各省辖市科技局盖章。
4、申报时间:
10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本地区企业推荐名单(表格见附件1)统一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的申报材料。申报书软件请登陆http://www.chinatorch.gov.cn或http://www.innocom.gov.cn下载。
联 系 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徐 欣 戴美想
省科技厅高新处 罗 阳 孙
杰
联系电话:85485928、83212790
电子信箱:slbkj@163.com
附件:1、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